建筑公司财务工作人员蒋某从公司窃取2张空支票,因害怕被发现因而委托同学董某帮忙提取现金,董某将2张支票上分别填上了28万和4.8万,从该公司账户取走32.8万元。8月8日,犯罪嫌疑人董某因涉嫌票据诈骗被昌邑警方依法执行逮捕。
近日,昌邑市一家建筑公司在与银行部门对账时,发现公司账户内32.8万元被人分别用两张该公司的转账支票和现金支票取走。公司工作人员大惊失色,赶紧报了案。后来民警调查发现,该建筑公司近期未与外单位有过财务业务往来,而被人用于转账、提现的两张支票以及加盖的相关印鉴、财务专用章等是由专人分别保管的。为了尽快找到案件线索,民警调取了提款人在昌邑城区一家银行取款时的监控录像,发现当天是家住潍城区的董某取走了钱。民警将董某锁定为嫌疑人后,立即赶赴潍城,在一小区内将犯罪嫌疑人董某抓获。董某交代,支票是从同学蒋某那里拿来的,而蒋某正是该建筑公司财务科工作人员。
了解情况后,民警立即赶到该公司将蒋某抓获。经调查,今年年初蒋某利用工作的条件,窃取了1张转账支票和1张提现支票。一次聚会上,蒋某与同学董某闲谈时,提到有2张支票,董某自告奋勇要帮忙。拿到支票后董某用自己捡到的一张身份证到银行开了账户,并在那张转账支票上填写了28万元转到了账户上,而另一张提现支票上则填写了4.8万元,然后到银行将钱取了出来。8月8日,董某因涉嫌票据诈骗被警方逮捕。
(编辑:凉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