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从实际出发,紧紧围绕加快“三区” 建设、推进“转方式、调结构”,通过抓好作风建设、政策优惠、监督管理和责任考核,努力打造优质高效、宽松和谐的软环境“品牌”,助推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转变作风,服务企业“全方位”,打造优质高效的服务品牌。环境决定发展,服务创造优势。昌邑围绕加快“三区”建设,促成投资、推动发展,着力打造优质高效的立体化服务体系。一是一线帮扶“零距离”。大力推行“点线面”工作推进机制和“一线工作法”,在该市形成上下互动、齐抓共管的服务格局。市级领导重点包靠,实行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五个一”工作方法,推动工作落实。北部沿海过亿元的20个项目全部纳入市级领导包靠。今年以来,市纪委通过联系走访,深入企业,征集建议,有的放矢助企业排忧解难。先后向规模以上及新开办企业寄发信函500多件,走访企业 126家,征求意见建议20多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15个。他们特别注重部门服务承诺,认真排查和梳理服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从每一次流程、每一个环节与企业进行全面对接,对服务事项作出承诺,并书面报市经济环境投诉中心。目前,该市已有58个部门作出服务企业承诺146项。二是生产经营“零打扰”。进一步扩大重点企业挂牌保护范围,实行企业生产“安静期”和进企业检查、收费报批备案制度。每月1-20日,除安监、环保部门外,其他职能部门不准到企业进行检查、收费。确需在“安静期”内进企业检查、收费的,必须经市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对已确定的重点项目设立提示板,在“生产安静期”内禁止进行除安全、环保和消防以外的其他各项检查活动。三是行政审批“零障碍”。为有效解决行政审批“中梗阻”问题,不断创新审批机制、完善服务模式,强力推行审批服务事项、“窗口”负责人“两集中”和人员、职能、授权“三到位”,建设开通了网上审批服务平台,着力提高“一站式”服务效能,提前办结率达到95.7%。进一步规范镇级“便民中心”建设,推行行政审批市镇一体化,为“三区”项目建设提供了行政服务快捷通道。实行首办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期办结制等服务制度,有效杜绝了“前店后厂”问题。启用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通过即时、同步、全面监控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办理过程,对超期办理和违规办理行为即时发出警示,实现了行政效能的综合考核与评价。
创造优势,安商扶商“促发展”,打造宽松优惠的政策品牌。我市围绕促进企业发展,借助“三区”建设优势,从安商和减负两个层面入手,着力打造进入门槛最低、建设成本最低、发展成本最低的“政策洼地”。他们制定和落实促进政策,扶持企业发展。在认真落实各级加快“三区”建设优惠政策的基础上,该市先后制定了有关制度规定,努力为“三区”建设创造宽松优惠的政策环境。同时,为有效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制定出台了有关指导意见,成立了4家担保机构,确保满足企业担保需求。他们规范涉企收费项目,减轻企业负担。对国家明令取消和各部门巧立名目擅自设立的各种涉企收费项目坚决予以取消,能减免的收费项目尽量减免,最大限度减轻企业负担。扎实开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清理规范活动,将41 个部门(单位)2134条行政处罚条款细化为6076项,取消涉企收费项目78个,暂停2个,降低了10个涉企收费项目中的42个收费标准。其余420个涉企收费项目、3720个涉企收费标准中除个别成本补偿类的收费外,凡有收费上下限幅度的一律核准为下限标准执行,建立了统一规范的收费罚款标准,并编印了《昌邑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基金)收费标准》,免费向企业发放,防止执收部门和单位违法违规收费行为。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政策公信力。积极开展以“优化发展环境、树立良好形象”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和举措,不断提高投资者和社会各界对有关政策的认知度,使企业及时知晓、尽快享受“优惠政策”。
强化监督,整治顽疾“出重拳”,打造有错必纠的监管品牌。围绕严惩“三乱”行为,整治环境顽疾,着力构筑“点线面”监督新模式,确保影响和破坏软环境建设的问题能够及时发现、及时纠正、及时查处。一是“定点”监测。选择88家企业作为软环境监测点,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和市经济环境投诉中心坚持每月至少电话联系一次、每季度至少走访座谈一次,重要时期、重要情况随时走访,在及时了解影响企业发展困难和问题的同时,重点了解有关职能部门执法检查情况、执法人员遵守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安排专人进行调查处理,并在5个工作日内反馈查处结果。对查实的违规违纪案件,严肃处理,公开曝光。二是“一线”回访。实行涉企检查服务回访监督制度,凡职能部门到企业检查,一律填写“有规定执法程序和检查内容”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测卡。检查完后由被检查企业将监测卡交回市经建办,市经建办采取深入一线与企业负责人约谈、问卷调查等形式对涉企检查行为进行回访监督,发现问题责令及时纠正和整改。今年以来,我市经济环境投诉中心和机关效能监察中心共回访企业26家,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责成相关部门整改。三是“全面”监督。坚持明察与暗访相结合、专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实施全方位、经常化监督,促进部门作风转变和依法行政。市机关效能监察中心每月坚持开展1次以上针对工作纪律、作风等方面的明察暗访。设立了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网络举报,畅通了群众投诉渠道。从人大代表、政协代表和企业主中聘请社会监督员120名,不定期对行业部门的作风情况进行监督。上半年,“两个中心”共开展明察暗访12次,受理各类投诉27件,办结率为100%;根据群众举报,查处“三乱”案件5起,追究有关责任人13人,对龙池工商所违规收取代理费等典型案件进行通报、公开曝光。
健全制度,科学考核“抓巩固”,打造科学合理的考核品牌。他们以科学考核保障软环境建设成果、打造软环境长效机制。一是日常考核“不放松”。该市“两个中心”定期对各部门、单位的日常投诉查实情况、政风行风评议情况、“三乱”情况、配合案件调查处理情况及社会监督员反馈情况进行登记备案,做到日日监督、月月记录,年底排出名次,考核结果作为考核市直部门和各镇街区的重要依据。二是年底评议“不忽视”。坚持把民主“双评”作为考评部门的重要举措,进一步改进评议方法、严格评议程序,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监督,确保了评议公开、公平、公正。去年在将评议结果进行通报的同时,对涉及28个部门的56条意见、建议和民主评议中因作风问题被提名的7名同志一并反馈到有关部门并督促及时进行了整改。三是责任追究“不手软”。进一步健全了《昌邑市破坏经济发展软环境行为惩治处理标准》,对违反规定、干扰和破坏经济发展软环境的行为,属单位问题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通报、警告、降职、免职处理。属单位工作人员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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