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1月底,刘先生和他结婚10年的妻子办理了离婚手续,而离婚是为了贷款买二手房时办理单身证明。
刘先生告诉记者,他和妻子结婚10年了,女儿也已经6岁多了。
5年前刘先生来包头做小买卖,手头的积蓄不多,包头市的房价一直在涨,他也没太多考虑买房子的事情。
最近,女儿每天央求他买房子,于是,刘先生从11月初开始咨询二手房的价格。经过一星期的挑选,终于看中了一套18万元的60平方米的二手房,可刘先生手头只有6万元,只能办理贷款。
当刘先生得知到银行办理二手房贷款需要提交很多证明时,他才想起当初自己上学毕业后,户口一直没有落回老家锡盟,而且自己的身份证也已过期了。所以只能以妻子的名字办理二手房贷款了,可二手房屋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刘先生,用刘先生妻子的名字办理,也需要夫妻双方的户口和身份证,无奈之下,刘先生只好和妻子办理了离婚,在街道办事处开具单身证明后,用妻子的名义办理了房屋贷款。
包头市昆区一家中介公司的李姓负责人介绍,由于二手房贷款的利率有可能在年底上调,所以从11月份开始,买二手房的市民增多,像刘先生遇到这种情况的人很多,有些是因为户口的问题办理了离婚后,以单身的名义办理二手房贷款,也有的是因为银行有不良信用记录,以妻子的名义办理二手房贷款而提前领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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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今日从常州市公安局了解到,常州市公安局日前接报了一起“无抵押贷款”诈骗案。犯罪分子利用网上银行这种新型付款方式,套取受害人的有效身份信息后将受害人的资金提走。
2009年9月,常州市民李女士通过报纸上一则无抵押贷款广告,与对方业务员“郭经理”取得联系,要求贷款5万元,年息1分。此后又经过多番电话交涉,“郭经理”终于通知贷款审批通过,但“郭经理”要求李女士先将其银行卡升级,成为网络签约客户才可将贷款转帐。李女士求贷心切,当天就开通了此项业务。
由于不放心,李女士向银行营业员咨询相关知识。营业员告知,网络签约客户可以网上购物,网银系统设置密码保护。李女士随后与“郭经理”联系,对方询问银行卡密码。李女士想,反正卡上只有几百元钱,一方面可以通过修改密码设置保护,另一方面还可以借机试探对方,于是如实告知。10月7日,双方约定碰面,李女士按对方要求携带了1.5万元验资资金。十时左右,“郭经理”电话要求李女士将1.5万元验资资金存入银行卡,并称信贷主任在那里等候。存款前,李女士特地修改了密码,于11时40分左右办结,随后打电话给“郭经理”,“郭经理”让她再等等。等了一会,信贷主任还不露面,李女士不放心,即到银行柜台想将卡里的钱取出来,此时,柜员告知卡里只剩一元钱,1.5万元全部被人提走。
常州市公安局赵警官告诉记者,经警方查证,李女士银行卡上的1.5万元在10月7日11:53分被人通过建行网上银行交易取款成功,距李女士办结存款业务仅十几分钟,接收地点在建行山东省临沂市淡城分理处,收款人“周文龙”,湖南娄底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