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讯,宋某某对2011年2月23日11时40分许,其驾驶鲁FG***2号小型普通客车沿206国道由西向东行至222KM+900M处,与沿206国道由南向北过公路的贾某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贾某某死亡的交通事故发生后驾车逃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已将犯罪嫌疑人宋某某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