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闻网5月14日潍坊讯 为索取正当债务,不通过合法渠道,而是以采取非法拘禁他人的手段以达讨要钱财的目的,结果,钱还未要到手,却将自己送进了牢房。
5月13日下午1时许,昌邑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指挥中心110调度:一江苏姓朱女子报警称,其丈夫黄某被人非法拘禁在昌邑市柳疃镇一家旅馆内,请求救助。刑警大队接到调度后,立即展开侦查,迅速出击,及时将黄某解救出来,并抓获张某等三名涉嫌非法拘禁他人的嫌疑人。
经审查,受害人江苏省黄某在江苏省淮安市开了一家食品公司,主要是屠宰鸭子,昌邑市的张某从2008年开始给黄某供鸭苗,到2008年年底,已拖欠张某鸭苗款25万元,每次张某催款时,黄某总让其再等等,一直拖到现在仍未还钱。2010年5月11日,张某在得知黄某因谈生意来到昌邑后,便于当晚10时许,来到黄某在昌邑城区租住的旅馆内,再次要求黄某还钱,黄某以资金紧张为由拒绝,无奈的张某便想,这样一直拖下去不是个事,得想办法让张某尽快还钱,于是,张某便找朋友翟某、魏某来旅馆内帮忙看住黄某,让黄某通知家人还钱。因在此期间,黄某曾趁机想逃跑,张某三人怕自己的行为被人发现,便于5月12日8时许,将黄某转移至昌邑市柳疃镇一家旅馆内,直到5月13日下午1时许,被我公安机关解救。
目前,张某等三人已被昌邑市公安局取保候审。(常鹏鹏 潘 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