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不少市民咨询物业费收费标准的问题。有市民反映,以前物业费按照每平方3毛多收取,现在每平方收取5毛,到底合不合理?还有市民反映,小区以前是按户收取物业费的,现在改成按平方收费了,是否有相关的文件依据?
根据《昌邑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格》,物业费收取按照服务等级:一级服务,多层建筑0.5元/平方米、月,带电梯住宅1.15元/平方米、月;二级服务,多层建筑0.4元/平方米、月,带电梯住宅1元/平方米、月;三级服务,多层建筑0.3元/平方米、月;四级服务,多层建筑0.2元/平方米、月。各物业公司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在基准价格的20%幅度内上下浮动。 所以,物业费应该收多少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市民可以参照《昌邑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格》来判断您小区物业费收取是否合理。 (民生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