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10年在职工程硕士招生简章
发布者:游客 发布时间:2010/7/5 17:54:15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是与工程师职业背景密切相关的硕士学位,该专业学位的设置主要在于培养高层次的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人才。学员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培养方式在职攻读工程硕士学位。我校是国家首批批准招收、培养工程硕士的学校之一,招生名额和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主确定。
一、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 2007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2) 2006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考集成电路工程、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集成电路工程或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二、考生报名
1、报名方法: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考生网上报名成功,系统将自动生成《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样表见附件1)。请考生仔细核查上述表中信息,并打印留存,现场确认时不予更改。
考生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符合报考有关学位类别的条件,同时现场打印资格审查表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今后一律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2、考生一般应在招生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也可在考生工作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如招生单位有特殊要求,应按招生单位指定的地点报名考试。
3、网上报名时间为2010年7月上旬。教育部学位中心于6月25日前在学位中心网址(http://www.cdgdc.edu.cn/zz09.html)向社会公布报名网址,请随时关注。
湖北省网上报名时间为2010年7月1日—2010年7月10日
4、现场确认时间:中国地质大学安排在2010年7月11日至12日两天进行。(外省考生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以各省网报时的通知为准。)
5、现场报名地点:洪山区卓刀泉南路33号
三、资格审查
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有关学位类别的条件的审查,由招生单位组织,在录取前进行。
考生须将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交报考学院(所、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并同时提交证书复印件。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四、考试工作 
1、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实行全国联考。全国联考时间为:2010年10月31日、11月1日。考生入场考试时将核验准考证、身份证件。
2、工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
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GCT”考试(考生取得的“GCT”成绩有效期暂定两年)。该阶段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当年只可选择1个培养单位报考。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我校工程硕士研究生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
“GCT”考试的命题及阅卷工作委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统一组织。“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国语(语种为英语和日语)运用能力测试。“GCT-ME”试卷满分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每部分45分钟,请考生合理分配答题时间(合格分数线包括各部分分数和总分线)。
第二阶段:达到我校相应工程领域规定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持本人的GCT成绩,到所报考的学院参加学校自行组织的相应工程领域的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持有2009年GCT有效成绩的考生,可以此成绩向我校申请报名参加相关领域的专业考试和综合面试。参加第二阶段考试的所有考生需填写《2010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见附2)。我校将根据考生的“GCT”成绩和综合测试结果决定是否录取。第二阶段的考试工作须于2010年12月中旬全部结束。 
3、全国联考科目的命题依据
“GCT”命题依据《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五、招生工作
1、我校2010年项目管理领域招生名额为100人,其它领域招生名额不受限制;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主确定。
2、录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限额的10%。
3、我校在水利工程、测绘工程、地质工程、矿业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等五个领域录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比例不超过20%。
4、录取“GCT”成绩百分位在30%以下考生的理由要充分,质量保证措施要具体,并需填写《录取“GCT”成绩百分位在30%以下考生的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于2011年1月31日前传递到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备案。
六、培养方案与课程设置
学校根据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制订有关工程领域的工程硕士培养方案。课程设置按本工程领域并结合工矿企业或工程建设部门的实际需要设置。
七、学制与学习方式
以进校不离岗的方式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按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正规和系统的培养,一般时间为三年,最长不超过五年。
由考生所在单位自行组织合格生源达到一个整班(25人以上),可以先开班上课修学分,后参加入学考试,可由学校派副教授以上的老师到考生所在单位集中上课。 
八、学位授予 
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按培养方案的要求,取得规定学分,通过学位论文(设计)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决定,授予工程硕士学位,发给工程硕士学位证书。工程硕士学位证书格式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制定,由中国地质大学颁发。 
九、工程硕士招生专业领域
(一)机械工程领域   代码 430102
(二)材料工程领域   代码 430105
(三)电子与通信工程领域   代码 430109
(四)控制工程领域   代码 430111
(五)计算机技术领域   代码 430112
(六)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   代码 430114
(七)水利工程领域   代码430115
(八)测绘工程领域   代码 430116
(九)化学工程领域   代码 430117
(十)地质工程领域   代码430118
(十一)矿业工程领域   代码 430119
(十二)石油与天然气工程领域   代码 430120
(十三)<span style="color: #141517; line-height: 150%; font-family: 宋体; m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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