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昌邑市生态造林简介
一、项目建设目标:
本项建设总的目标是:按照昌邑市十一五及中长期林业发展规划,利用世行贷款等措施,积极融资,在沿海滩地、沿河沙地和埠岭等生态脆弱区实行工程造林。大幅度提升林地面积,迅速增加资源,进一步完善沿海防护林体系,提高林业的生态防护效能,改善生态环境。通过该项建设可使全市林木覆盖率提高1-2个百分点。同时,通过该项建设,造林与科研推广结合、吸收国内外造、营林技术和经营管理经验,建立示范林,开展技术培训,促进全市林业技术推广,提高全市的林业生产技术水平。通过该项目,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推进社会主义农村建设。
二、推荐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在昌邑市造林1329公顷。奎聚街道45公顷、都昌街道45公顷、龙池镇202公顷、柳疃镇293公顷、卜庄镇358.7公顷、围子镇122.3公顷、饮马镇151公顷、北孟镇112公顷。 三、 推荐的树种和造林模型
推荐树种: 黑杨、核桃、榆树、白蜡
造林模型: 见造林模型表 造林单价表
四、项目对参与者的支持
对项目参与者进行技术培训,搞好造林规划设计,向参与者指明造林、管护区域、面积、四至界线,明确造林、管护要求。及时向参与者支付有关费用。提供优质种苗、化肥、农药等,确保造林质量,并对工作进行技术服务、监督指导、检查和验收。
五、参与项目单位预期收益和承担的义务
按造林协议要求完成造林任务,依法对管护区域内的生态造林项目林木进行管护。不影响林木正常生长和造成水土流失的情况下,可适当林下间作。对造林后产生的经济效益按经济林与防护林区别对待,其中经济型兼用生态林产生的经济效益每年所得归参与者所有,防护林在保证防护效益的情况下,可以间伐采伐树木收入归参与者所有。
建立健全生态造林项目造林地森林火灾、森林病虫害、乱砍滥伐和侵占林地的防范措施,有效预防、发现、扑救管护区内生态造林项目林地火灾,并及时上报;监测森林病虫害,发现后及时上报和治理,保证管护区域内的林木、林地不受破坏,无乱砍滥伐现象发生。
接受、服从投资方对生态造林项目林木管护的指导、检查、监督,并将有关情况定期向投资方汇报管护情况。
六、参加项目的条件、资格
参加项目的单位(农户、村集体)应当具备以下的条件:
(1)明确要求参加项目并愿意遵守项目的各项技术设计要求和管理规定;
(2)具有使用权或所有权的林地位于项目规划区域内;
(3) 有经营管理林业的习惯和经验。
(4) 配套资金有可靠保证(可以以劳务抵折出资);
七、 申请参加项目的程序
自愿参加项目的农户(村集体)向村提交申请;村长将情况汇总后报乡(镇),并向乡(镇)提出参加项目的申请,乡(镇)审核后向县(市、区)林业局提出参加项目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