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信访条例明确规定:信访人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实施围堵冲击机关或者重要活动场所,以拉条幅、堵门、拦截车辆、堵塞道路等方式制造社会影响的,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近日,我市公安局依法处置一起因上访而扰乱市政府正常秩序的违法行为
3月15日,部分市民因纠纷,在市政府门前聚集上访,并举标语、围堵市政府门口,严重影响政府部门正常办公秩序,其行为违反了《山东省信访条例》,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办法》我市公安局奎聚派出所依法对这起非法上访进行处置,对两名组织者及积极分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评论:正常上访表达诉求是公民的权利,但是,向政府机关反映情况的前提是合理、合法;非法上访不但于事无补,更导致严重的后果,所以市民一定理智上访,合法上访,切勿碰撞法律底线;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