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新闻网2月1日讯 昌邑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努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优化法治环境,为创造和谐社会创造了条件。
按照“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要求,从规范源头执法抓起,从执法办案第一步开始,将接处警必须配备、使用执法记录仪作为一项硬性规定,强化源头规范。完善了内部监控系统建设,将审查嫌疑人、执法办案等工作时时置于督察、纪委的监督之下,做到执法全程监督、及时跟进提醒,有效保证了执法安全。推行“一案一考”、“个案讲评”、“主办责任”等执法办案制度,在规范中提升执法办案质量。(本网记者尉建新 通讯员常鹏鹏)